中国标准化**(SAC)发布了新版强制性标准GB 21027-2020 学生用品通用安全要求,替代旧版GB 21027-2007,并于2022年2月1日正式生效,下面是主要变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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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围
学生用品适用14岁及以下的学生使用。以下是示例:
水彩颜料;
蜡笔;
油画棒;
彩泥;
橡皮擦;
修正液;
修正带;
修正贴;
修正笔;
胶水(液体,固体,膏状);
水彩笔;
钢笔;
圆珠笔(油性,中性,水基);
记号笔;
白板笔;
荧光笔;
铅笔;
活动铅笔;
墨水;
活动铅笔铅芯;
绘图工具(不包括丁字尺);
圆规;
课业簿册;
书套;
书包;
笔袋;
剪刀;
文具盒;
手动卷笔刀;
美工刀(多用途刀);
标准不适用于14岁以上的学生和专业人员使用的文具产品。
化学要求
重金属的较大迁移限值如下:
元素 | 产品(毫克/千克) | |
油画棒、蜡笔、水彩颜料、橡皮擦、修正液、修正带、修正笔、水彩笔、钢笔、圆珠笔(油性、中性、水基)、记号笔、白板笔、荧光笔、铅笔、墨水、活动铅笔笔芯、打印、刷涂,学生用品可触及刷涂区域 | 彩色粘土 | |
锑(Sb) | 60 | 10 |
砷(AS) | 25 | 10 |
钡(Ba) | 1000 | 350 |
镉(Cd) | 75 | 15 |
铬(Cr) | 60 | 25 |
铅(Pb) | 90 | 25 |
汞(Hg) | 60 | 10 |
硒(Se) | 500 | 50 |
胶粘剂要求(液体、固体、膏状):
含量不得过下列有害物质的**:
物质 | 限值 |
甲醛 | ≤ 1 克/千克 |
苯 | ≤ 0.2克/千克 |
甲苯+二甲苯 | ≤ 10克/千克 |
总挥发性物 | ≤ 50克/升 |
丙烯酰胺 | ≤ 1克/千克 |
修正液、修正带、修正贴、修正笔
苯含量不得过10mg/kg。
二氯甲烷、1,1-二氯乙烷、1,2-二氯乙烷中氯化烃的总含量,三氯甲烷、1,1,1-三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和四氯化碳不得过10毫克/千克。
书包、文具盒表面材料及附件
游离甲醛含量不得过300mg/kg。
禁止使用可分解的有害芳香胺染料。每种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不得过20mg/kg。(危险芳香胺染料见附录A)
可触及塑料零件的邻苯二甲酸盐限值
测定了可触及塑料部件中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、邻苯二甲酸苄基丁酯(BBP)的总含量不得过1000mg/kg。
彩色粘土
游离甲醛含量不得过500mg/kg。
物理要求
作业本
白度不得过85%。
笔帽
笔帽应符合尺寸要求或气流速度要求。
边和点
文具剪刀和文具刀的尖端不得有尖点。
文具不得有任何锐边和尖点,功能性锐边或功能性尖点除外。
标签要求
标签应清晰、易读、耐用。
对于附录G所列产品,应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以下声明:
“本产品适合14 周岁以下(含14 周岁)的学生使用” (意思:适用于14岁及以下学生) 或者“适用年龄:6 岁至14 岁”(意思:适用年龄:6至14岁)
对需要警语标签或说明书的产品,应注明。
具有功能性锐边或功能性尖点的文具应包含警语,以指示功能性锐边或功能性尖点。除功能锐边和功能尖点外,不得有尖点或锐边。